今天是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甘肃白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025/3/15 20:39:05      点击:

1   概述[1] 

1.1本项目升压站内包括生活污水、生活废水。升压站内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污水经处理达到绿化标准后,站内绿化使用或站外适当地点排放。

1.2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布置于升压站内,可利用尺寸约为4m×6m。地埋设备应综合考虑实际可利用区域,整体布置。

1.2 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应是净化工艺全新、可靠、完整的成套设备。是成熟的成套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工艺设备。

1.3 本协议书适用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4 本协议书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协议书和所列技术要求的高质量设备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

1.5 如未对本协议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协议书和标准的要求。

1.6  供方须执行本协议所列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   标准及技术协议[2] 

2.1 产品的设计、原辅材料的采购、产品的制造,验收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版本有效标准。下列标准作为供需双方的主要依据。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衬胶钢管和管件》(HG21051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JB2932

《城市污水处理厂附属设施和附属建筑设计标准》(CJJ31-89)

《环境噪声标准》(GB5096-93)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通用电器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2.2 当上述规定和标准对某些设备和专用材料不适用时,供方应提出本企业所执行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2.3 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有关质量认证。

2.4 整套污水处理装置应按国家及有关协议标准验收或其他相当的国际标准和规范也可接受,并必须经需方认可。成套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CODcr≤:50mg/L BOD5≤20mg/LSS≤20mg/L NH3-N: ≤8mg/l

3   设备使用条件

3.1 设备安装在室外,为地埋式一体化设备,不设置地面以上建筑物。

3.2 厂址条件: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5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24.3

年平均温度9.0

4   主要技术参数

4.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应是水解、反硝化、接触氧化法的自净式组合流程。对BOD5NH3-N等污染指标能有效降解,具有硝化和反硝化的功能。

处理系统主要工艺:


 

 

 

 

 

 

 

 

 

 


工艺流程方框图

 

4.2 每套设备的处理能力Q=1.0m³/h

4.3 设备数量为1套运行。

4.4 每套设备的系统组成

4.4.1 调节池1

4.4.2 水解反应器(缺氧、厌氧)  2

4.4.3 好氧反应池(降解BOD5、硝化) 1

4.4.4 二沉池 1

4.4.5 充氧装置 1 (含风机2台,曝气系统或其他充氧装置)

4.4.6 生物填料 2 m3

4.4.7 污泥池  1

4.4.8 控制装置:控制柜一台,与设备成套安装。

4.4.9 成品化粪池1

4.5 进水水质

a)  SS70250mg/l

b)  CODcr :100350mg/l

c)  BOD5:50150mg/l

d)  NH3-N:25mg/l

4.6 处理后水质

a)  SS  20mg/l

b)  CODcr≤ 50mg/l

c)  BOD5:≤ 10mg/l

d)  NH3-N:≤ 8mg/l

5   技术要求

5.1 成套设备的功能

5.1.1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要适应当地气候条件。成套设备需设计和配置水泵与成套设备的控制装置的连锁,成套设备为全自动控制。

5.1.2 设备应能连续稳定运行,运行时出水水质应达到4.6要求。

5.1.3 应具有一定的耐冲击负荷,短时间耐冲击负荷最小应大于设计负荷的20%,并不影响处理效率和处理效果。

5.1.4 间断运行,不应严重影响出水效果,并且能很快恢复正常运行,恢复期最长不应超过七天,同时供方及时对其产品给予质量保证,对于确因制造及工艺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

5.2供方所提供的污水处理装置内外壁防腐:内外壁涂1mm厚防腐涂料,外壁作环氧煤沥青防腐。

5.3 供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需方进行验收。

5.4 成套设备应该是节能、低能耗的。运行管理方便,满足无人值守的要求。运行过程中无噪声,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同时,该设备应保证在正常运行中无污泥排放,不需设污泥的二次处理设施,若有污泥排放,要提供自动控制的排泥阀,并说明排泥周期。

5.5 要求污水处理装置自带微生物菌种和启动时必须的微量营养,即使用时不需要再接种、扩大培养等工序,污水处理装置进入污水即可逐步建立生化系统处理污水;设备中需有相应装置保证在使用过程中微生物不会流失。

5.6 成套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应按三十年计算。

5.7供方除按技术协议要求对设备及其附件,进行设计制造外,应对检验及安装后的调试负责,并派遣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安装,直至达到4.6出水水质要求。

5.8 供货单位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要做出详细的结构、原理、配置等说明。

5.9 供货范围要求列表填写主要设备及部件的名称、规格、数量、有关技术参数及主要设备生产厂家。

5.10整个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由一台电气柜控制,需方提供一路380/220V电源至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电气柜,其余电源由供方解决。生活污水处理控制设备至一体化污水设备的穿线管、线缆由需方提供,供方连接。

供货范围(不限如此)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Q=1.0m3/h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本体(含风机2台、污泥回流泵1、滤料、曝气装置等)

一只箱体

1

 

2

调节池

成品

1

 

3

格栅及其栅槽

GWC-500

1

 

4

滤网及其滤网槽

GWX-500

1

 

5

污水提升泵及其出口管道、阀门等

50WQ7-15-1.1

Q=7m3/h H=15m N=1.1kW

DN50

2

 

6

杂用水回用泵

50QW15-30-3

Q=15m3/h H=30m N=3kW    DN50

2

11

7

液位计( 消毒池)

 

1

聚丙烯

8

电气控制柜

KBK-2-0.75

1

含曝气管布气管道连接件及ABS管道

9

系统的管道及阀门

含各设施放空排空排泥阀门

1

防腐

10

仪表及安装附件

DN50

1

 

11

电缆

4mm2

m

50

 

12

化粪池

4m3、玻璃钢

1

成品

 

随机备品备件价格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液位传感器

KEY-5

1

免费

6   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及专用检修工具

6.1 供方给出成套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设备及其附件的使用寿命。

6.2  供方应对售后服务单列文件说明,确保成套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时间和出现故障后的处理方法等承诺。

6.3  供方应提供备品备件清单。

6.4 设备在安装运行时发生故障且用户不能自行解决时,供方应在得到通知 48小时内派人前往现场协助解决,属于设备制造方面的问题,供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

6.5 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运后一年之内凡属于制造质量问题制造厂应免费负责修复或更换。

7   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文件[3]

7.1 供方签订技术协议后应在5天内分别给设计院和需方提供下列图纸及技术资料文件,其中设计院2(含电子版),需方6套。

7.1.1 提出成套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设备及附件安装及基础等土建要求的条件图。

7.1.2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设备总体布置平面图。

7.1.3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设备处理流程图。

7.1.4 管道安装接口位置图及电气设备等其他需要配合设计单位蓝图的资料。

7.1.5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

8   包装、运输[4] 

成套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设备的各零、部件(包括附件)的包装应符合JT17《建筑机械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相应的规定。供方应编制装、拆、发运单元清册,并注明包装形式。需要装运过程中起吊的大型构件应有明显的起吊位置标志,并应注明外型界限尺寸。在运输过程中应防腐蚀、防碰撞。堆放时应防止构件变形。

9   售后服务

9.1  供方应保证在买方指定日期派工程师到现场指导安装和调试。

9.2  设备在安装运行时发生故障且用户不能自行解决时,卖方应在得到通知3日内派人前往协助解决。